阅读上一个主题 :: 阅读下一个主题 |
作者 | 留言 |
段海宇 小水手
注册时间: 2006-07-07 帖子: 23 来自: 衡阳
|
第 1 楼 发表于: 2007-03-29 01:26:08 发表主题: 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的规定,还得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吗? | |
|
答:是。用人单位支付员工工资低于最低工资的,补足低于部分,并向员工支付低于部分总额百分之二百的经济补偿金。如果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关系,还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。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按照员工所在单位的工作年限,每做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,不满一年按照一年计算.(下同) _________________ QQ:553916486
手机:13148832024
网站:劳动法俱乐部
网址:http://laborlawclub.niwota.com
单位:广东龙昌律师事务所
地址:龙岗 |
|
返回页首 |
|
 |
Robot
|
|
返回页首 |
|
 |
|
|
您不能发布新主题 您不能在这个论坛回复主题 您不能在这个论坛编辑自己的帖子 您不能在这个论坛删除自己的帖子 您不能在这个论坛发表民意调查 您 无法 在这个版面附加文件 您 无法 在这个版面下载文件
|
|